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的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7日,莒南县应急管理局对《莒南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洙边镇洙边村东南建筑用花岗岩矿安全设施设计》作出批复,同意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审查。
特此公告
莒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7日
序号 |
申请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查事项 |
许可决定文号 |
许可决定日期 |
备注 |
1 |
莒南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莒南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洙边镇洙边村东南建筑用花岗岩矿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莒南应急非煤项目〔设计〕审字〔2023〕0001号 |
2023年8月7日 |
设计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