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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团林镇中心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团林镇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入学权益,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2023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入学的原则。按照户籍与实际居住相结合的要求,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经学校领导班子共同讨论研究,报经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批准,结合全镇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团林镇中心小学和团林镇沙沟小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今年团林镇辖区两所小学按照工作要求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审核、录取的方式进行,需由监护人下载“爱山东”APP,监护人注册及身份认证后进入“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县教育和体育局和学校将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三)坚持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镇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配备师资力量,各学校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位供给,并严格按照要求控制班额,将班额控制在4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55人以上大班额,按要求进行编班。

二、时间安排

(一)平台报名时间

团林镇中心小学和团林镇沙沟小学监护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日8:00—2023年8月5日18:00。两所学校同步进行。

(二)学校审核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审核时间为2023年8月6日—2023年8月13日。招生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监护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比对审核,对需要实地核实的进行实地入户调查。网上审核期间,监护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审核过程中,因证明材料不齐全等原因被招生学校驳回修改的,监护人要根据学校要求及时上传证明材料照片。

(三)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8月22日—8月23日在团林中心小学门卫和沙沟小学办公室发放。

(四)新生报到时间

新生报到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三、招生办法

1.报名条件

凡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1)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具有莒南县团林镇户籍。

(2)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在团林镇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

(3)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入学顺序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六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时间长短、自有房产购买时间长短、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高低为依据,依次录取,学位录取满额为止。

(1)莒南县团林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2)莒南县团林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不一致,但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3)莒南县团林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4)莒南县团林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同一户口簿(未迁移),并长期同住在学区内(房屋产权证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

(5)非莒南县团林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房产的。

(6)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入学顺序中,所涉及信息,完全由平台大数据对接调取回填的,不需要上传证件,直接提交报名;大数据对接不能调取回填的,监护人要根据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后再提交报名。

适龄儿童入学报到时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3.特殊情况认定

(1)在团林镇购买房产但尚未建成入住的,不能作为学区入学依据,暂不安排在学校入学。

(2)自有房产已实际入住,但未能办理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全款票据、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证明材料。

(3)政府拆迁还建的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确定入学学校,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6)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其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

4.工作流程

在巩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零跑腿”成果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简化优化程序,升级完善“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符合大数据检验条件的,报名招生工作全部实现“零证明”办理。适龄儿童少年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法定监护人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咨询片区招生学校,招生学校须安排专人提供服务,指导监护人进行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由中心小学根据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所有学生必须经平台报名入学,不经平台报名的学生不得录取,且错过报名时间后再报名的统一报教育局由教育局安排调剂入学。

招生工作流程为:监护人下载“爱山东”APP,适龄儿童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进入“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入口”→乡镇学校→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审核报名信息(需要实地核实的进行入户调查)→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四、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

属于留守儿童的,学校将进行排查,监护人可在开学后和班主任老师说明家庭状况,学校将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五、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保障工作

对于适龄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会安排随班就读的方式进行入学,中、重度残疾儿童建议监护人送至莒南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适龄儿童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由莒南县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六、做好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工作

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七、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学校按照教育部、省、市、县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临沂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规定,明确程序,简化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八、规范学籍管理及延缓入学申请

1.规范学籍管理。学校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要求,新生入学后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报到入学的,学校不为其注册学籍,不接收未办理转学、入学手续的学生在校就读。加强学生信息管理,不随意拷贝或向社会透露学生信息。

2.规范转学管理。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之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结合学位情况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县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县教体局审核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学生家长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3.延缓入学。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莒南县户籍适龄儿童,其家长须于2023年8月6日—2023年8月13日向所在片区学校提交学生申请延缓入学有关材料,包括:莒南县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附件4)、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或残疾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经学校审验合格后,由学校统一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年限为1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九、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团林镇中心小学成立以高飞任组长的团林镇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一年级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问题,特别要解决好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建档立卡学生入学问题。

(二)做好宣传引导

依托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县教体局印发《2023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团林镇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利用各其他年级班级微信群对以上信息进行发布,学校门口张贴栏张贴公告等形式对招生入学政策进行广泛宣传。

(三)规范招生行为

1.所有报名学生信息均在“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集,学校通过“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审核、录取。新生建籍将通过入学服务平台所录取的学生名单直接导入,凡不通过平台录取、不予建立学籍档案。

2.严格控制班额。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要加强社会监督,坚持零起点教学,不分重点班、快慢班。严格控制班额,每班不超过45人

3.规范招生秩序。根据各村学区划分,严格落实划片招生,不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对申请报名学生的信息认真进行比对审核,并根据情况到有关单位或居住地进行实地核对,做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同时,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取消所申报学校入学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

招生结束后,不组织摸底考试。

(四)严肃招生纪律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学校将建立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

团林镇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林中小云帆楼三楼政教处,未尽事宜,请与团林中心小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招生违规举报电话:18354425188

咨询电话:18354425188


团林镇中心小学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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