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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莒南县2023年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的通知

为保障我县城乡低保家庭本科新生顺利入学,根据省、市相关要求,近日莒南县全面启动2023年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

一、救助对象

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的莒南籍大学新生(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二、救助标准

凡符合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每人一次性救助5000元。

三、申请方式及所需材料

2023年8月17日前,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学生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本人的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享受大学生救助的本科新生在领取救助金后,应按时报到入学,履行学费缴纳手续,并于入学后一个月内,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复印件或电子版原件发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备案。领取救助金后无故不按时入学的,应当追回其领取的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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