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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残疾人证过期换领的公告

广大残疾人朋友及亲属:

残疾人证是残疾人的合法有效证件,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根据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残疾人证有效期限10年,为更好地做好我县残疾人服务工作,残疾人证过期的残疾人朋友,按照通知请于202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持原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簿)、两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相关病历或检查结果,到县残联三楼组联科申请换证,领取残疾评定表,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

对于过期未及时换领的残疾人证以及身体功能已经康复、达不到残疾标准的人员,县残联将按照有关规定过期在全国残疾人证办理系统中予以冻结,冻结六个月后予以注销。按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无法重新申办新证,满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办理。常年在外残疾人持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残联申请“跨省通办”。

请广大残疾人朋友务必高度重视,相互转告,及时换证。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39-7283308 15762923719

莒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2023年5月15日残疾人证过期公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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