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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莒南县板泉镇乡村公益性岗位2023年6月补充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暂行办法》及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莒南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莒南政办字〔2022〕10号)、县人社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莒南人社字〔2022〕34号)等文件要求,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因新殷庄等村10个公益性岗位因个人原因退出公益性岗位,马槽头等村2人因服务期限届满退出公益性岗位,现需补充12个公益性岗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聘,经研究决定拟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共服务类11名和公共管理类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残联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

4、户籍在村委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即(1958年6月1日-1978年5月31日)。

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已领取职工养老待遇人员)、在营注册信息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享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在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二、岗位名称、职责

(一)岗位名称:公共服务类(村容保洁员)

(1)岗位数量:11个。分别是:新殷庄村1个、泉子崖村1个、夏庄村1个、卞涝坡村1个、武阳街村1个、后武阳村1个、张官庄村1个,庞疃村1个、大王刘村1个、潘庄村1个、新城村1个。

(2)岗位要求: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抵制不文明现象,服从相关单位及村的安排和管理。

(3)岗位职责:负责所属区域或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杂草清理、五堆治理、消毒消杀、垃圾及秸秆禁烧等工作;违法建设、小散乱污、安全生产等上报工作。

(二)岗位名称:公共管理类(水污染巡查员)

(1)岗位数量:1个,赵临沭1个。

(2)岗位要求: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抵制不文明现象,服从专线及村的安排和管理。

(3)岗位职责:负责负责段面的水环境管护,做到水面无漂浮物、坡岸无生活垃圾等;参加镇政府组织的水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日常沿河巡逻发现上报水环境问题、提出管护建议等。

三、薪酬待遇

劳务费最高为每月800元。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100元/年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实行低保渐退政策。低保对象因参加城乡公益性岗位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按规定延长低保待遇3—6个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17:30

(2)报名地点:板泉镇人社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个人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及惠农一卡通复印件,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员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二)民主评议(2023年5月21日前完成)

组织本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从困难程度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上报镇人社部门《评议结果汇总表》。

(三)审核公示

经镇审核后,符合上岗人员名单在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四)审核备案

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上岗人员名单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

(五)协议签订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由第三方签订劳务协议,签订劳务协议的期限为1年。

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应聘人员能保证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管理,不弄虚作假。

咨询电话:15954388266(郭主任)       15963330012(李经理)

附件:报名登记表

莒南县板泉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附件【附件:莒南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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