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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公证抵押登记公告(2023鲁莒南证抵字第25号)

抵押权人:临沂聚丰典当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人:李庆彬、张永花

抵押物:设施农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莒南县设施农用地登记备案证明》、莒南县石莲子镇顺和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抵押期间:自2023年2月7日起至2024年2月7日止。

根据莒南政办发〔2018〕52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指定县公证处为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等财产抵押登记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准予抵押登记特发抵押登记证书。登记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以上抵押物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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