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莒南县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浏览模式
公示公告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注销登记的公告(第三批)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第3.10之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我局核查现将对7家特种设备登记予以注销(名单详见附件),如对附件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名单存有异议,请于公告后5日内到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咨询或说明,逾期将对名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注销处理。上述使用单位注销登记后的特种设备如需继续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须经检验合格,重新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使用,否则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联系单位: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监科

电 话:0539-7232028

附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注销名单(第三批)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