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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莒南县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批准书

莒南县板泉镇阳光村:

根据《临沂市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县府研究同意你村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流转。面积5926平方米,由莒南县板泉镇人民政府建设消防站项目,自2022年6月06日至2052年6月05日止,本宗土地流转收益缴纳后,依法进行土地登记,领取土地证书。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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