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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建设工程技术职务资格 中、初级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全县建设工程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建人字〔2022〕8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建设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报送2022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1.凡在我县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1)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申报;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营业执照注册住所所在地)由所在县区的相关部门组织申报;

(3)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2.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建设工程系列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4.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5.申报建设工程职称的“现从事专业”为建筑学、建筑工程、岩土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建筑材料、风景园林、燃气工程、电气安装、工程消防等11个专业。

6.莒南县建设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设在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莒南县建设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1.申报建设工程职称,应符合下列相应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技术员职称的,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3)申报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4)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有效衔接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获得建设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2.按照《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任职年限内,继续教育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直接申报员级或助级资格的,完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员级申报助级资格的,完成近三年(2020-2022年)的继续教育学习;申报晋升中级资格的,完成近四年(2019-2022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数据。

3.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的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可以申报改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次,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4.依据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规定执行。

5.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建设工程技术职称评审。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见附件1)。

6.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可以直接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

7.对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要求。2022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http://117.73.253.239:9000/rsrc)进行填报。申报人员须登录该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并通过该系统完成网络版申报材料的报送。在个人进行注册前,其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也须进行用户注册,并按照纸质版申报材料的报送路径设置好相应的网上申报路径(申报路径应设置为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系列”选择“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操作手册可登录该系统“下载资料”栏目下载学习,系统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可登录该系统“常见问题”栏目浏览学习。在使用过程中,个人账户密码丢失的请使用系统“找回密码”功能找回,单位的系统密码重置请联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称申报有关业务问题请咨询莒南县住建局,网上填报注意事项见附件2,纸质材料报送清单见附件3。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1.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打破档案、身份的限制,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对所有申报人进行推荐排序,并填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见附件5),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凡未经主管部门(单位)人事机构审核盖章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得受理。

3.各申报单位人事部门上报评审材料时,须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等方式对申报人员学历真伪逐一进行核实,通过查阅评审公布文件等方式对申报人员专技资格证书的真伪逐一进行核实,并就所有评审材料的查验情况和假材料查处情况形成报告(要体现申报人员名单),经单位(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评审材料一并呈报。查验报告需上传至评审系统内的“上传其他附件”一栏(模板详见附件4)。

4.各单位(企业)在报送材料时,须上报系统生成的《申报人员花名册》(顺序与附件5一致),加盖公章。各单位(企业)报送的评审材料要按照《申报人员花名册》顺序排好,各单位(企业)上报材料时要按花名册顺序将材料分为县乡事业、县乡企业两类,将申报级别、材料类别以及个人联系电话标注在档案袋上,申报人员档案材料装箱顺序要与《申报人员花名册》顺序完全一致;将《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见附件5)按单位顺序整理一并报送。

5.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不得有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审核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积极稳妥的开展评审工作。审核不及时造成的影响由有关单位负责。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格履行申报人员的推荐公示程序,组织好材料呈报工作,对未履行评议推荐公示程序的,取消参评资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环节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解决,对因不负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有各关单位(企业)应指派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呈报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各有关单位(企业)要从严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防止弄虚作假行为。有关组织和个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对负有责任的组织给予通报批评。

五、其他事项

(一)业务考试。2022年度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实行先测试后评审,业务水平测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证书发放。职称证书发放工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证书管理办法通知》(鲁人社规〔2018〕22号)规定执行。通过网上申报评审的职称实行电子证书,评审通过并经核准公布后,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账户自行打印。

(三)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2022年度报送建设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各单位须于2022年12月5日之前将中级参评材料收齐准备好)。

请各单位(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整理上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有关企业由所属乡镇负责通知。上报材料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觉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工作,自觉扫码,有序排队。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职称咨询电话: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312467-8216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7662877823


附件:1.相关政策

    2.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3.纸质材料报送清单

    4.XX单位关于XX、XX同志的职称评审材料查验报告

    5.《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

    6.《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7.《临沂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目录》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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