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聂相仕,副主任郭秀章、王悦振、李洪谦、姚少国,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王日彬以及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先后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了《莒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草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莒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草案)》的议案、《莒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草案)》的议案、《莒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草案)》的议案、《任命和调整莒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听取了县法院关于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职务的报告。
会议在充分讨论审议以上报告后,审议通过了《莒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莒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莒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莒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等文件,表决通过了《任命和调整莒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决定》和县法院关于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职务的报告。
县政府副县长徐文明,县政协副主席李贵续,县法院院长胡发胜,县监委、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机关委室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