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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
市人大来我县就《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开展立法调研活动

8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委员绪红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委员于相永,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韩纪伦等一行6人来莒南县开展《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少国,县政府副县长徐文明等陪同调研活动。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调研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板泉镇渊子崖抗日烈士塔,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山东省政府和八路军115师司令部旧址等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现场,对莒南县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表示肯定,鼓励要继续挖掘和整合红色资源,加大红色文化资源开发保护力度,传承弘扬好红色文化。

在《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调研座谈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及有关县直部门单位、红色资源分布集中的乡镇、部分人大代表结合各自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对《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修改意见建议,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建议对策。

调研组指出,临沂市是红色文化资源比较集中的地区,推动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研究、切实抓好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弘扬,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新时代大美新临沂凝聚强大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