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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莒南县板泉镇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B06、B07地块》经镇政府同意后启动规划调整工作,并委托青岛北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调整改方案。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规划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07月26日——2021年08月26日(共30个自然日),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调整原因
1、因社会经济发展,原板泉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化工产业园区产业定位与园区造纸、食品加工等循环经济产业不符。
2. 依据板泉镇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亟需各类项目落地建设。
3.时代发展过程中,民生诉求发生变化,产生新的需要。
二、调整说明
原规划中依托现状,在文化路与工业路交叉口东南侧布置一类工业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和防护绿地,总用地面积5.74公顷。
根据城镇发展需求,莒南裕源热电有限公司计划在该地块建设热电联产项目,既为附近企业生产所提供热力和电力,提高能源利用率,改善了大气环境,同时又能为周边社区以及板泉镇镇区提供供暖,改善当地居民生活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因此,需要对该地块进行局部用地规划调整,以切实解决当前工业项目建设面临的问题。本规划将06地块的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把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将07地块的西侧规划30米防护绿化带,避免工业项目建设对东侧的文化设施用地、广场用地造成干扰,在防护绿化带东侧布置一处社会停车场用地。
三、规划调整后指标控制
B06-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0397公顷,地块容积率大于0.8,建筑密度大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绿地率不大于15%。
B06-02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0.2877公顷。
B06-0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3.4128公顷,地块容积率大于1.0,建筑密度大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大于15%。
B07-01地块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用地面积1.3988公顷。
B07-02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0.8617公顷。
B07-03地块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用地面积0.4528公顷,绿地率为不小于25%。
B07-04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1199公顷。地块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绿地率不小于35%。
四、其他
遵循与控规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维持不变。本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修改和与该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莒南县板泉镇人民政府,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0年07月26日--2020年08月26日(共30个自然日)
公示地址:
1、莒南县板泉镇人民政府公示栏
2、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3、项目现场
联系地址:莒南县板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97663178
莒南县板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07月25日
附图01“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 02“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