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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临沂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团林镇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新模式,将政务公开贯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全过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是强化宣传促引领。以县政府网站为第一平台,结合“和美团林”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媒介,及时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动态,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线上助力;同时,通过播放宣传音频、悬挂条幅、发放宣传页等方式,进一步增强群众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知晓度,形成浓厚宣传氛围。截至目前,共悬挂宣传横幅220条、发放“一封信”10000份。
二是加强巡查严管控。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对辖区内超市、沿街门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并组织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同时,各村组建由党员干部、志愿者等组成的村级禁燃禁放巡逻队伍,大力宣传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及时发现、报告、劝阻、制止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禁燃禁放效果。
三是入村入户强监督。成立由镇考核办等部门组成的督导组,通过随机向群众询问村里是否发放宣传单页、大喇叭有没有播放宣传音频以及对于禁放烟花爆竹知晓情况等方式,对各村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进行抽查,掌握辖区内群众对于禁放烟花爆竹的知晓率,以督查推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并在走访中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