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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清单自2021年7月20日起实施。下列轻微违法行为,符合法定适用条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序号 |
违法行为 |
适用条件 |
法定依据 |
1 |
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
1.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 2.主动纠正或者在限期内改正; 3.未造成危害后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通过,2009年修订)第七条、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
2 |
统计调查对象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
1.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 2.主动纠正或者在限期内改正; 3.未造成危害后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通过,2009年修订)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