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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管事项清单
1、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
2、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的监管;
3、对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缴纳情况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领取情况的监管。
二、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国家医保局《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21号)
3、《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试行2019版)》
4、《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试行2020版)》
三、监督途径
监督电话:0539-7223699
邮箱:jnxybj@ly.shandong.cn
地址:莒南县北城新区文化路政务大厅53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