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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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公示

来源:县财政局 打印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临财监〔2023〕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组织开展对莒南县商务局、山东宏福慧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在全县范围内抽取本地区重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对象、数量由县财政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原则上至少检查1家企业和1家行政事业单位。

二、检查的内容重点

(一)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内容。重点关注有关行政事业单位2022年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

(二)重点企业检查内容。重点关注有关企业2022年度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对检查中发现为行政企事业单位提供审计、评估服务的中介机构存在执业质量问题的,可延伸检查相关中介机构执业质量。

三、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

四、检查时间方式及组织实施

检查工作自2023年7月5日开始,9月30日结束。检查主要采取进入单位、企业座谈了解、现场查阅会计资料等方式进行,由莒南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莒南县财政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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