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参照农业农村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规定,围绕基层群众反映强烈、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从法律规定、作风纪律、工作要求等方面列出“负面清单”,特制定“十条禁令”。公布如下:
(一)严禁在执法办案活动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二)严禁在执法办案活动中跑风漏气,故意泄漏工作秘密;
(三)严禁逐利执法、越权执法、违反程序办案,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
(四)严禁执法随意、畸轻畸重、以罚代管;
(五)严禁在执法办案活动中“吃、拿、卡、要”;
(六)严禁接受他人请托说情打招呼,干预执法办案活动;
(七)严禁与执法服务对象发生违规借贷等不正当经济往来活动;
(八)严禁违规使用执法办案车辆、船艇、无人机等装备;
(九)严禁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活动;
(十)严禁在执法工作期间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