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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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公示

来源:县财政局 打印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临财监〔202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组织开展对莒南县妇联、莒南县融媒体中心、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白龙机械有限公司进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县直各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大型民营企业和留抵退税数额较大企业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将延伸相关年度及其他企业。

二、检查的内容重点

(一)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内容。为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对行政事业单位抽查中,要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并结合检查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

(二)大型民营企业检查内容。为切实做到从源头上防范金融风险,要了解项目融资的真实性、项目支出情况,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存在利用完工项目再度融资,大额资金支出是否用于合理的商业用途,是否存在“存贷双高”现象。检查分析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是否真实、准确,企业是否足额缴纳税款。

(三)留抵退税企业检查内容。要了解企业留抵退税情况,关注相关政策执行是否到位,符合条件的企业是否将税款应退尽退。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以虚开发票、虚增进项税额、虚假申报等手段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形成大量留抵退税额,再申请退税的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偷税、骗税行为。

三、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

四、检查时间方式及组织实施

检查工作自2022年6月29日开始,9月30日结束。检查主要采取进入单位、企业座谈了解、现场查阅会计资料等方式进行,由莒南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莒南县财政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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