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市民来电求助:关于要求落实收费是否合理的问题

来源:县政府时间:2020-03-27 打印

市民来电求助:壮岗镇崔家莲花村,该村现欲进行自来水重新安装,村委告知需要收取280元费用,市民要求落实该收费是否合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壮岗镇信访办回复:经落实,自来水改造是上级水利部门统一部署要求的,从自来水厂到各村管道的所需的材料费由财政负担,但从主管道到各村的费用需自行承担。全镇共有16个村改造,统一核算价为280元,不存在收费差异。2020年3月12日致电诉求人,其表示理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