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市民来电求助:关于屋顶渗水要求合理赔偿的问题

来源:县政府时间:2020-02-04 打印

市民来电求助:大店镇清华园小区26号楼2单元201室,2020年1月份,其楼上租户将洗衣机的水管直接放置在地面上,水未流淌至下水管道,导致其屋顶渗水,家具被泡,小区无物业,希望相关部门协调给予合理的赔偿,请予以办理,谢谢。

莒南县大店镇党政办回复:经落实,诉求人所反映的渗水问题,是其楼上住户不当行为造成的,该住户是兴祥食品有限公司的员工宿舍,现已协调该公司与诉求人进行协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赔偿,请诉求人理解。如有疑问请拨打13854968547继续咨询反映。2月3日致电诉求人表示理解。同时,欢迎诉求人继续监督和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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