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民来电求助:2013年,其在县城西外环与南外环交汇处万达兴运输公司内安装大货车北斗定位,交通局委托该公司收取2000元,当时承诺后期给予退还800元,现已退还400元,剩余费用至今未退还,认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协调交通局给予退还剩余费用,请予以办理,谢谢。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回复:经再次联系诉求人并解释说明,安装大货车北斗定位是根据交运发【2012】798号文件《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的相关规定以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文件鲁交运【2013】18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临沂市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方案》临运管便字【2013】2号文件规定,莒南县运管处货运科工作人员对该车北斗定位系统安装进行了调查了解,该车2013年确由诉求人安装了GPS定位设备,但经使用发现该设备存在网络连接不稳定问题,对此企业为该车免费更换了新的北斗定位设备,且相应的补助款项将分两次批复,前期交通运输部补助款项已经批复,第二期补助款项已由省交通运输厅上报省财政厅等待审批中,如有疑问请拨打0539-7277996继续咨询反映。2020年1月21日致电诉求人表示理解。同时感谢诉求人对莒南县交通运输管理处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监督和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