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诉求人来电反映:关于要求协调更换过期奶茶并给予赔偿的问题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时间:2023-06-28 打印

诉求人来电反映:2023年6月26日,其在莒南县十泉路与温泉路交会处家家悦超市购买奶茶,该奶茶已过有效期,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协调换货并给予赔偿。

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已安排城区市场所进行处理。接该投诉后,执法人员电话联系被诉方,与被诉方沟通,被诉方补偿给诉求人300元,并换4瓶新的奶茶。已电话联系诉求人,诉求人表示同意该处理结果。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可以致14769933315(办公电话)进行咨询,同时感谢诉求人对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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