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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1、住房套数以贷款为认定标准,对无住房或拥有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首付款比例为20%。
2、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力度,缩短贷款发放周期。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3、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商转公”贷款和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莒南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照基准利率执行,第二次使用的利率按照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在莒南工作并在县内购买首套房的博士,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
居民以缴存公积金证明为依据,可向金融机构申请低利率、最高额度50万元的信用贷款。市住房公积金莒南县分中心、各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
4、实行人才购房补贴。根据临沂市“1+N”人才新政,对新到莒南“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我县首次购房,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5、实行购房消费补贴,对2022年6月1日(含)至2022年6月30日(含)全部缴清商品住房交易契税的,按照其所缴纳契税额的3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对2022年6月1日(含)至2022年6月30日(含)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在正式交房后1个月内缴清契税的,按照其所缴纳契税额的3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契税实行先征后补。
6、拆迁安置采取住房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鼓励被征迁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搭建安置房市场化团购平台,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申请加入,并与拆迁主管部门签订团购平台协议,购买平台内房屋的回迁群众,房企给予一定比例让利优惠。
二、支持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7、强化助企纾困,定期组织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银企对接。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各金融机构加大房地产企业项目贷款和并购贷款支持力度,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有效缓解企业资金链运行压力。
8、鼓励减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揭贷款保证金。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阶段性担保的前提下,支持商业银行根据开发企业资信和项目情况,减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揭贷款保证金。
9、资金流动性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缓缴或适度下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应当先进行补缴,再恢复正常缴存。补缴可以一次性补缴,也可以分批补缴,最迟补缴日期不得超过2023年3月31日。
10、对支持开发贷、降低个人按揭贷款利率的金融机构,在政府新增财政存款、基金账户等存放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11、进一步放宽竞买人资格要求,原则上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投,并且可联合竞投。竞得人如为非莒南注册的企业,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在莒南注册成立全资独立法人企业,办理不动产权证及实施开发建设。
12、暂停收取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履约保证金。
三、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炒作
13、客观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建立网信、公安、住建等部门的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利用自媒体、公众号等网络炒作房价涨跌,散布虚假信息等行为,为我县房地产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以上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莒南县关于购房消费补贴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落实好我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及时兑现购房消费补贴,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申请条件(资格)、标准
1、对2022年6月1日(含)至2022年6月30日(含)全部缴清商品住房交易契税(或预约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契税)的,按照其所缴纳契税额的3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2、对2022年6月1日(含)至2022年6月30日(含)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在正式交房后1个月内缴清契税的,按照其所缴纳契税额的3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3、补贴范围为在县城购买的商品住房及其附带的相应储藏室、车位和商铺。
二、操作步骤
(一)6月份具备办理不动产证和缴纳契税条件的
1、实行预约登记制度。从即日起实行预约登记。凡是在6月30日前进行预约登记的居民,经核实登记信息真实、符合补贴条件,可享受补贴政策。
(1)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二楼进行预约登记。
(2)在所购买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预约登记。
(3)网上预约登记链接。(http://118.190.1.244/bdcdj)
2、填写信息。居民认真填写《购房消费补贴预约登记表》,确保信息清晰、真实、准确。网上预约的,要将填写好的预约登记表进行提交,提示成功后,预约登记完成。
3、进行不动产登记、缴纳契税。预约登记的居民,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通知,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8月31日前,分批次到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
4、补贴发放。凡在6月30日(含)前预约,8月31日(含)之前缴清契税、办理不动产证的,由县住房保障中心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居民个人账户。补贴以现金转账的方式发放。
(二)6月份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的
此类购房户不用预约登记,在正式交房后1个月内缴清契税、办理不动产证,可享受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