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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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莒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简章

来源:十字路街道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发优秀人才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热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为目标,牢固树立一线培养选拔人才的用人导向,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充实城市社区工作力量,确保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落地见效。

二、目标任务

此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6名,副书记7名,通过建强党组织班子、化解基层矛盾、补齐治理短板,全面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整体水平。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正式党员(党龄满1年);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5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莒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违规辞去公职未满5年的;

9.报考者不得报考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相应职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人才,通过报名、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方式进行选拔。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大厅D24号窗口(唐海路777号)。报名时间为5月23日至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咨询电话:0539-7260669。

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3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盖有工作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原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1寸白底照片4张。

6.诚信承诺书1份。

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居民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在报名现场填写承诺书。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报名免收考务费。

(二)资格审查

十字路街道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竞争职位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

(三)笔试

试卷统一采用综合卷,按照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主要内容为基本政治理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时事政治及常识等。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按照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

面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以及考试总成绩将在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选拔职数1: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组织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作出评价。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重要依据。

(六)任职选岗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任职人选。对体检、考察过程中个人放弃或被取消招考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十字路街道综合考虑拟任职人选的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确定拟任职城市社区。拟任职务由十字路街道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如有反映经查实影响任用的依次递补。

在招聘过程各环节中,因本人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如有岗位空缺,经研究,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

五、聘任

(一)聘任

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聘用期3年,由社区党组织与招聘对象签订《十字路街道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颁发《莒南县城市社区任职工作证书》;在本人自愿、任职社区党组织报十字路街道党工委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续聘为社区工作人员。

(二)考核

每年由所在十字路街道党工委组织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使用的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自行提出辞职的,可解聘,不再享有相关待遇。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聘用期间,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

(三)待遇

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任职期间,享受莒南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3岗18级”薪酬待遇,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严肃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在本次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对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或者隐瞒真实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期间,将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本简章由十字路街道、县裕民劳务输出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7260669。

监督电话:15715392679。

附件:1.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4.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十字路街道党工委

莒南县裕民劳务输出中心

2022年5月12日

附件【附件1 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2 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3 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
附件【附件4 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附件5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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