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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材料
1、物流企业需携带企业出具办理通行证申请书、个人车辆携带村居或社区出具办理通行证申请书。
2、办理时需提供车辆的行车证、道路运输证及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3、提供驾驶员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一份。
二、受理范围及受理地点
按照省委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重点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目前仅受理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进出口货物、邮政快寄等各类重点物资进出我省中高风险地区运输车辆的通行证办理工作(非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勿申请,否则将纳入信用管理)。受理地点:莒南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莒南县嵋山路与天桥路交汇处往西30米路北);联系电话:0539-7212027;15725299338。
三、注意事项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仅适用于单次运输,独立编号,仅原件有效、涂改、污损、复印无效。请各运输企业或个人根据运输计划提前申请办理。
2、从事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的驾乘人员,要确保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和行程码绿色,并持有驾乘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和《通行证》的基础上,保障顺畅通行。
3、各道路运输企业及驾乘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从外地运输返莒的车辆及人员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接受检查、如实登记;对故意隐瞒行程或返程后不主动报告的,或拒不服从引导隔离、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从严处罚;被交通监管部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监控到违法违规行为的,或被群众检举举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上报追究法律责任。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