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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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打印

主体责任单位:莒南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厉伟

职务:县委副书记 县长

电话:0539- 7212442

职责:莒南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经费落实等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行业监管责任单位:莒南县水利局

责任人:陈庆刚

职务:莒南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电话:0539- 7212123

职责:作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区级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单位:

莒南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人:代玉欣

电话:0539-7313008

职责:负责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和维修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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