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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丧葬用品生产经营业户:
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根据《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临沂市殡葬管理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我县丧葬用品市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违者,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二、严禁生产、销售纸草、冥币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违者,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三、严禁殡葬用品生产经营业户无照生产经营或超范围生产经营。违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通告。
莒 南 县 民 政局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