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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培养文明、高效、求实、廉洁的干部队伍,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二、除涉及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应对外公开。
(一)对外公开内容。
1.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中长期社保发展战略、五年计划、行业发展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
2.行政管理权限、服务职能范围,内设机构和职责,工作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各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
3.领导责任分工;
4.工作职能和范围,办事程序和要求、办事时限和结果等;
5.年度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
6.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处罚、公共服务事项,以及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等;
7.公文、通知、公告等其他必须对外公开的事项;
三、利用莒南县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务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四、设立举报电话,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建立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五、建立政务公开档案,每次公开的内容均要存档。
六、做好依申请公开。
(一)按时按规定妥善地处理和答复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遇到有争议的可能会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疑难申请件时,要主动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报备。
七、切实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网站维护,信息公开。
八、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舆情回应机制,加强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莒南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