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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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金融办政务公开制度

来源:县金融办 打印

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培养文明、高效、求实、廉洁的干部队伍,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二、除涉及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应对外公开。

(一)对外公开内容。

1.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中长期社保发展战略、五年计划、行业发展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

2.行政管理权限、服务职能范围,内设机构和职责,工作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各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

3.领导责任分工;

4.工作职能和范围,办事程序和要求、办事时限和结果等;

5.年度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

6.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处罚、公共服务事项,以及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等;

7.公文、通知、公告等其他必须对外公开的事项;

三、利用莒南县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务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四、设立举报电话,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建立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五、建立政务公开档案,每次公开的内容均要存档。

六、做好依申请公开。

(一)按时按规定妥善地处理和答复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遇到有争议的可能会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疑难申请件时,要主动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报备。

七、切实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网站维护,信息公开。

八、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舆情回应机制,加强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莒南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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