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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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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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队、科、所:

根据《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莒南政办字[2017]33号)和《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县政务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的通知》(莒南政办字[2017]4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安交通管理系统信息建设,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8年7月1日—8月1日

二、组织领导

县交警大队综合科具体负责整改提升月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实施步骤

1、问题反馈阶段(2018年7月1日-15日)

根据《2016 年临沂市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临政办字〔2017〕51 号)的监测结果,结合县府办《考核方案》要求,形成《莒南县交警大队政务公开工作整改任务及分工》(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根据任务分工,及时开展落实相关工作。

2、整改落实阶段(2018年7月20日-8月1日)

各单位根据整改分工逐一对照整改,重点整改主动公开信息及内容格式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机制建设等。各单位针对整改情况进行自查,于6月26日前形成总结报告向综合科反馈整改情况。

3、监督检查阶段(2018年7月10日-7月25日)

大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的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把握重点,全力推动。

(二)务求取得实效。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各自业务开展情况,本着服务群众的原则,准确把握政务公开重点与难点,着力加强公安交通管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有序地组织好整改提升月活动。

(三)强化督导检查。大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加强督导检查,对搞形式、搞假公开,欺上瞒下的,将严肃查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莒南县交警大队政务公开工作整改任务及分工


莒南县交警大队

2018年7月1日


附件

莒南县交警大队政务公开工作 整改任务及分工

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反馈情况,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现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整改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基础目录方面

1、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栏目。

责任部门:综合科。

整改要求: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如机构领导、机构设置等),信息内容与栏目要求一致。

2、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栏目。

责任部门:综合科。

整改要求:及时将本年度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答复件电子版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公开发布。

二、重点领域方面

1、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政策

责任部门:综合科。

整改要求:对国家、省、市、县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政策、措施(可公开的)进行及时公开,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发展工作中的重点工作、经验做法进行及时公开。

2、建立实施交通文明信用体系。

责任部门:秩序管理中队

整改要求:按照省、市总体规划部署,建设全县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的诚信记录管理平台,实行重点机动车驾驶人积分三级预警管理,突出抓好诚信关联、短信告知、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

3、完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管控机制。

责任部门:车管所、秩序管理中队、装备财务科。

整改要求:按照省、市总体规划部署,建立信息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实行对记分12分以上、记分降级或注销的“一月一清”,落实“一次违法、多方处罚”措施。

4、落实隐患动态排查治理机制。

责任部门:秩序管理中队、装备财务科

整改要求: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公布制度,加大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推动国省道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优化改造。

三、回应社会关切方面

1、政策解读方面。

牵头部门:综合科。

整改要求: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机制,政策文件必须配套政策解读文件。

2、回应社会关切信息。

责任部门:各单位各科室。

整改要求: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及时处理回应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四、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答复情况

责任部门:综合科。

整改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流程,及时办理通过电子邮件、快递、政务网站等途径申请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杜绝因超期答复和程序等问题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栏目信息发布

责任部门:综合科

整改要求:按照专题栏目规范分类,按要求发布开展政务公开相关的会议、培训、制度建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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