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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分局 打印

局机关各科室: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局领导同意,决定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办法、监督考评等制度性文件精神。

(二)调度局机关内各部门政务工作进展情况。

(三)协调解决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任务。

(四)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陈祥玉

副组长:孙建伟 张凤练 姜西波

成员: 史 勇 沈吉宾 夏德国 李乃江 杜英莲 宋海涛 韩庆波 李 静 孙 涛 孙贵东 主晓阳 魏吉龙 瞿叶娜 王 娜(大队) 徐 菱(联络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各科室设一名信息员,负责每周报送不少于1篇的工作动态(监察大队不少于2篇),除工作动态信息外,各科室对照县政务网站环保局各专栏,结合工作实际按要求定期报送需要公开的事项内容和日常工作动态信息稿件,科室负责人对各自科室的报送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以防出现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社会稳定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将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报办公室进行上报公开。

三、工作规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的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把握重点,全力推动。

(二)务求取得实效。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各自业务开展情况,本着服务群众的原则,准确把握政务公开重点与难点,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环保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加强督导检查,对搞形式、搞假公开,欺上瞒下的,将严肃查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各科室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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