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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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板泉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来源:板泉镇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莒南县板泉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财经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社会公共

服务中心。

纳入莒南县板泉镇人民政府 2023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莒南县板泉镇人民政府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按部门预算系统生成的公开表格公开

第三部分

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均包含在部

门预算中。

(一)收入预算:2023 年收入预算 4,061.1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061.16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 年支出预算 4,061.1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263.63 万元,项目支出 797.53 万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2023 年收支预算 4,061.16 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 2,968.33 万元,其中:

1.收入预算减少 2,968.3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 2,334.8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与上年持平、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 568.69 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与上年持平、上年结转减少 64.76 万元。

2.支出预算减少 2,968.3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4.16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 3,032.49 万元;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结转下年与上年持平。

3.收支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疫情原因,收入减少,大幅压缩项目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2023 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 10 万元,比上年增加 10 万元(去年预算数为 0 万元,

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 2022 年三公经费 10 万元,与去年持平。

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2年、2023 年本部门均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 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2 年、2023 年本部门均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 万元,比上年增加 10 万元(去年预算数为 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 2022 年三公经费 10万元,与去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2 年、2023 年本部门均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3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93.45 万元。较 2022 年预算减少 7.9 万元,下降 2.6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等原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 年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4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2 辆、应急保障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件、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件、套)。

2023年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023 年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莒南县板泉镇人民政府 2023 年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项目支出 2 个,预算资金 797.5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797.53 万元。

七、特殊事项说明

莒南县板泉镇人民政府的支出预算以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均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涉密管理的规定予以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存款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部门所属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本部门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对下级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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