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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18〕17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发〔2018〕17号)和《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临政发〔2018〕19号)有关要求,强化全街道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督管理,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9年底前,完成全街道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掌握全街道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和使用情况,为全县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二、调查范围及对象
在街道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工程机械(含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港口码头地勤设备等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农业机械、林业机械除外。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2019年8月20日—9月8日)
1.开展梳理排查,规范填报信息。各工作区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登记申报;由环保部门通过“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逐一进行信息审核。申报方式为计算机网络或现场填报二种方式填报相关信息。
信息填报PC端网址
https://fdl.sdjdc.top:8127/sdjdc
信息审核PC端网址:
http://27.211.168.253:18102/portal/
2.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微信小程序或计算机网络填报信息后,由县工业污染源整治工作专班组织人员或委托社会第三方对机械信息进行现场确认,通过“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审核并生成对应环保号码。
(二)总结阶段(2019年9月20日前)
各工作区认真梳理总结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开展以及完成情况,并将工作总结于2019年9月19日前报送环保办。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在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结束后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要高度重视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工作区、环保办等部门,积极开展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
(二)落实专职人员。各工作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做好全面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人员落实等准备工作;抽调专门人员,熟悉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填报和信息审核操作规范,对本辖区内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逐一审核并编码登记,建立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三)加快工作进度。要按照省、市县要求,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进度,确保2019年年底前按期完成,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
(四)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广泛宣传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宣传国家法律政策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治理和编码登记等监管要求,形成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的良好舆论氛围。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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