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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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集中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十字路街道 打印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实现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全力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扩面征缴任务,根据莒南政办发《莒南县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2019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集中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抓扩面、促征缴、保权益”为主题,以扩面征缴清欠为主线,以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保障职工权益为目标,促进全街道辖区内企业社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任务目标

深入开展全街道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集中攻坚行动,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率,增强基金保障能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坚持以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将符合参保条件的所有用工单位及其职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同时,积极引导适龄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个体经营业主及村(社区)富裕家庭成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实现企业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到2019年末,实现净增参保人数2800人。

三、实施阶段

(一)宣传发动、摸底稽核阶段(7月)。召开全街道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集中攻坚行动动员会议,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月活动;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街道统一部署,同步启动,全力组织开展好摸底排查和宣传发动工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企业的摸底排查和宣传发动工作,人社所通过企业年检审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工资表》等相关资料,查清用人单位全部用工情况及未参保人员信息。招商办、市场监管所、税务分局通过注册登记信息,核实未参保缴费用人单位的情况,对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及时督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他部门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集中征缴阶段(8月)。强力推进扩面征缴集中攻坚行动,落实扩面征缴措施和调度通报制度,确保全面维护职工权益。在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配合县劳动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对拒不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上报劳动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联合执法阶段(9月)。按照全县的统一要求,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或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造成少缴社会保险费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运用法律、政治、经济、行政、舆论手段,进一步加大对不按规定参保缴费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的规定,同时,对用人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至12月)。街道办事处将召开总结会议,对各村(社区)和部门的本次扩面征缴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评比总结,通报扩面征缴工作进度和指标完成情况,确保全年扩面征缴指标的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所,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组织、部署、督导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集中征缴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下午5点前由工作区汇总本周各村征缴工作进展情况报街道人社所,人社所汇总后报街道主要领导。

(二)密切协调配合。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集中攻坚行动是县委、县政府为保障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稳定发展大局而做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在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相互配合,协力推进,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三)强化督导检查。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一周一通报的方式进行督导,对于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年底完成任务的予以表彰奖励,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四)抓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集中力量、集中时段进行宣传引导,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推介,营造良好氛围。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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