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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相关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的通知》《山东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方案》要求,县政府组织对石泉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专项排查,现将石泉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总体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排查石泉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利用两年时间,完成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2019年底前完成石泉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二、主要问题及整改时限
我街道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石泉湖水库,经摸排核实石泉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共存在4个方面问题。
(一)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存在问题:石泉湖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农田约5万平方米,二级保护区内存在农田2086万平方米。
整治措施:一级保护区内农田严格控制使用化肥、农药,禁止新增农业种植和经济林。二级保护区内农田要科学种植,采用改良土壤、培养优良品种、选用优质农肥农药、改变施肥方式等措施降低种植造成的污染。
责任单位:农技站
责任人:时文森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二)旅游餐饮问题
存在问题:石泉湖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存在2家农家乐饭店,所有人分别是陈孝平、徐田军;二级保护区内存在3家农家乐饭店,分别是农家乐饭店(陈庆华)、农家乐饭店(刘明刚)、农家乐饭店(韩邦伟)。
整治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级保护区内农家乐饭店由虎园工作区牵头,按照上级时限要求,限期拆除;二级保护区内农家乐饭店由虎园工作区牵头,于2019年6月底前关闭。
责任单位:虎园工作区、十字路食品药品监管所、城区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所
责任人:葛厚登、董庆书、滕厚新、何西勇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三)交通穿越问题
存在问题:石泉湖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存在陡十路交通穿越;二级保护区内存在陡十路、文十路交通穿越。
整治措施:由县交警大队对穿越保护区的道路设置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区域,并安装交通警示标志;县交通运输局在穿越保护区桥梁两侧建设防撞护栏、导流槽和应急池等应急防护设施。2018年10月底前完成一级保护区问题整改,2019年6月底前完成二级保护区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交管所
责任人:王均来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四)生活面源污染问题
存在问题:石泉湖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现有王夫军等3家住户,涉及人口6人,生活垃圾已收集,由于住户较分散,生活污水没有集中收集处理;二级保护区内存在柴山村、官岭前村、沃土村、王家结庄村、郇家结庄村等5个村,人口约6000余人,生活污水没有集中收集处理。
整治措施:一级保护区内分散住户和二级保护区内小型村庄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虎园工作区、埠上工作区牵头,采取适宜技术和工艺处理生活污水,降低生活面源污染。
责任单位:虎园工作区、埠上工作区
责任人:葛厚登、靳如峰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具体措施,全面整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有关工作区、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联合督查、联合整治、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着力构建“街道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切实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街道将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各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进度滞后、拖延推诿、执行不力的,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方式予以问责。
(三)持续排查整治。各工作区、街道各部门要对照《关于做好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相关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工作,不断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四)建立问题销号制度。问题整治完成后,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治标准进行自查,经自查达到整治标准的,填写《莒南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销号表》(附件1),并按照问题类型分别提供整治方案、取缔搬迁相关文件、农业面源管理文件、设施竣工验收材料、整治过程和影像资料等,报环保办整理后上报县环保局予以销号。
(五)强化信息公开。按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信息公开要求,各责任单位要于每月10日前将石泉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附件2)报送至环保办,直至问题销号。
2018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