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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涝坡镇人民政府关于取缔石泉河幼儿园的决定

来源:莒南县涝坡镇 打印

石泉河幼儿园是一处个体办园,没有取得办园许可,根据《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莒南政办发【2017】41号)镇政府于2017年8月30日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该园进行整改。该园举办者于2018年春季自动关停。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文件精神,涝坡镇人民政府决定取缔石泉河幼儿园,根据就近入园原则,将石泉河村的适龄幼儿分流到大柳沟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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