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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暑期汛期,高温、强降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增多,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多不利因素。下半年节庆多、重大活动多,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全面做好当前和下半年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县安委会《全县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根据镇政府领导要求,确定从方案印发之日起到2019年1月份,在全镇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精准发力,严明安全生产责任,严查安全生产风险,严除安全生产隐患,加快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确保下半年特别是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集中行动范围及内容
集中行动范围:全镇安全生产各行业各领域、各部门。
重点内容:全面排查各村居(社区)、镇直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查处失职失责行为;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的问题;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努力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把握时间节点,明确阶段目标,步步为营,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一)8月份。各级各部门在深入分析暑期汛期及下半年安全生产规律的基础上,制定集中行动方案,集中排查各类风险,整治各类隐患,突出抓好《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32号)、《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34号)、《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防台风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38号)、《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39号)、《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鲁政办发明电〔2018〕52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40号)、《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减办〔2018〕5号文件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紧急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41号)、《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强降雨天气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莒南安办发〔2018〕42号)的落实,确保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9月份。各村居(社区)、各有关部门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消除责任盲区。各企业对查出的风险和隐患细化管控措施,纳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用体系运行确保持续改进,形成长效机制。积极配合省政府安委会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上半年省政府安委会巡查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迎接省政府安委会巡查“回头看”。
(三)10月份。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积极做好对县、镇街(园区)两级延伸巡查的准备工作。重点巡查内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情况;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安全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
(四)11月份。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回头看”,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特别是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严防死守,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五)12月份至2019年1月份。各村居(社区)、镇直单位、各有关部门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突出抓好旅游、化工、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力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同时结合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一并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工作总结、考核,对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村居(设区)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四、重点工作分工
严格按照“五级五覆盖”、“三个必须”和“网格化、实名制”监管的要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履职尽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确保到位、到岗、到点。
(一)各村。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加强协调推进,放大集中行动成果。
(二)企业单位。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隐患自查自纠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治结果每月上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排查、快整治;本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专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不留死角的“诊断式”检查。要组织全体员工扎实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自身安全、防安全事故”活动。所有企业必须在2018年年底前组织一次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演练活动。要组织开展一次岗位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加强关键岗位安全培训,夯实班组长责任,在危险性大的车间设立安全员,建立一线员工遵规操作考核制度,与职工薪酬挂钩。
(三)镇直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针对制约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抓紧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和本系统的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镇企业办负责制定天然气长输管道隐患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会同安监办、环保办等部门起草加强安全环保节能管理、加快全镇化工产业专项升级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镇教委负责制定全镇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校舍等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镇国土所负责制定全镇矿山开采秩序整顿和依法整顿关闭非法违法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按照上级国土部门要求组织实施。
镇村建站负责制定全镇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镇交管所负责制定全镇道路及水上运输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镇林业站负责制定全镇冬季林业防火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镇环保办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次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镇安监办负责制定全镇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涉氨涉爆等工贸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镇派出所、镇水利站、镇农安办、镇文化站、镇计生办、镇卫生院、镇供销社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都要制定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上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各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半月例会制度,协调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项措施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实行领导干部实名负责制,每个村、每个企业分别由一名镇级领导干部负责,具体督导检查集中行动开展情况,每月督导次数不得少于三次。镇安监办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认真总结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创新做法,用心指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
(二)创新方法。创新监管和执法方式,努力实现从突击检查向常态化管理转变,从少数人重视向全民参与转变,从运动式检查向科学化专业化监管转变。建立完善企业外聘专家开展隐患排查制度。充分发挥安全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确定检查频次,原则上每年至少2次,推动企业生产保障能力的提升。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技术服务查隐患制度。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建立和实施外聘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的意见》(莒南安发〔2015〕10号)要求,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聘请安全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排查隐患;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镇驻地工业园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科学评估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组织重大隐患排查。推动安全检查的制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集中行动严格执行“四不两直”暗访暗查制度,及时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要综合运用安全、环保、节能倒逼机制,集中开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涉氨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本质安全。深入分析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建立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使安全管理逐步常态化、科学化。
(三)打非治违。要突出事故多发易发领域,实行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危害辨识、预判分析、预防保护、现场代办、监督作业等制度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强化执法监察,对非法违法企业要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顶格处罚、严厉追责等措施。
(四)狠抓落实。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转变作风,着力解决执法力度不够、态度不坚决、措施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动真碰硬,真抓实干,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五)强化考核。镇领导小组集中力量专项推动集中行动,要及时调度情况,总结创新经验,加强督导检查。各村、各单位、各企业每月向镇安监办报送集中行动开展情况。集中行动结束后,各村、各单位、各企业都要写出专题总结报告上报。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将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和效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集中行动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组织开展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严肃问责。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追责力度,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实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问题突出、集中行动推进差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村、单位和企业,由镇政府进行警示通报、约谈并严肃问责。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因搞形式、走过场发生事故的,一律按规定要求迅速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绝不姑息。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并于9月5日前报镇安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