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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解决全镇重点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根据县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分行业集中整治行动,经研究,制定了《涝坡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领域“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涝坡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涝坡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领域“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安委会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2月底,集中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领域“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吸取近期一些地方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刑事调查、停产整顿、联合惩戒“三项制度”,针对冬春季节事故高发易发特点,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查治各类危险源、隐患风险点,从严从重惩处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治理的范围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铸造、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等易发生事故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企业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许可、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特殊作业、工艺设备、周边环境等各类危险源、风险点等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一)烟花爆竹领域。一是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要深刻吸取沂南“11·26”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滚动式排查,对发现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移交由公安机关追刑责。根据《临沂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七项制度》(临政办字〔2018〕207号)要求,对县区有2起烟花爆竹非法行为、乡镇有1起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经举报被市里查实的,将对县区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烟花爆竹“打非”通报要按照每个自然村不少于6份,全部在醒目位置张贴到位。对举报非法生产并查实的,视情节奖励人民币5-20万元;对举报非法经营并查实的,视情节奖励人民币1-5万元。二是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管理。重点查处6个方面的问题,即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三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管理。结合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按照“只减不增、到期换证”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搞好2019年度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关闭取缔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取缔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重点查处3个方面的问题,即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要落实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的危化品装置、特种设备、原材料的保温防冻措施,强化异常状况监测预警。加大仓库、储罐巡查频次,严格脱水、倒罐作业。严格执行检维修及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化工装置试生产等标准规范,落实泄压排放、防火防爆、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等安全管理措施。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安全生产活动。紧盯试生产、停产整顿、大型检维修活动、重点装置检维修作业等环节。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培训,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避险逃生能力。督促相关主管部门摸清煤改气企业情况,加强设备控制、工艺管理措施,从源头上管控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三)非煤矿山领域。加快矿山采空区治理,按时完成治理任务。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对停产的矿山一律不准生产和建设。严格做好停产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四)冶金等工商贸领域。重点排查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和粉尘涉爆等危险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企业限期治理。开展明查暗访,对城乡结合部存在属地模糊、监管部门不明确的小微企业开展联合执法,重点突出使用危险物品、粉尘涉爆等危险系数较高的企业,严厉打击名义上为一般工商贸企业,实际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所有涉及高炉、焦炉、转炉、煤气柜、煤气发生炉使用和水泥清库作业的企业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对涉及的安全管理重点环节逐一登记造册,对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联合执法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将“干部下沉、隐患清零”工作贯穿整个活动始终。从2018年12月开始,2019年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落实责任导向、隐患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2月中旬)。我镇结合实际制定了本辖区工作方案,组织包片班子成员、社区脱产干部下沉企业一线,进一步托清重点监管企业的底子,特别对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体检大整治、全市分行业集中整治、各级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过程中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和问题,逐条核查隐患是否真的整改、是否整改到位,建立隐患和问题台账,逐项落实清零销号措施,确保既严查、又严改。
(二)落实问题导向、隐患交办治理阶段(2018年12月下旬至2019年1月)。要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的工作方法,对排查梳理出来的隐患和问题“零容忍”,建立“排查登记、限期整治,跟踪督查、复查销号”双查双治动态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整改难度不大、耗时短、安全投入少的隐患和问题,要即查即改;对问题较大、难以当场整改的,要严格按照“一联四单”要求,建立隐患清单,实施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落实责任人督促跟踪,直至隐患销号。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必须停产停业,未完成整改前不得复产;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无望的,必须坚决及时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确保该停产的停产到位,该整改的整改到位。
(三)落实效果导向、隐患清零验收阶段(2019年2月)。隐患整改到位后,相关责任单位提出申请,由下发交办的专项检查组负责组织验收,对照隐患台账,按照“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一验收、确保隐患清零到位。要做好隐患排查、执法检查、隐患清零表格档案、影像资料等留存,作为衡量实际效果和考核检查工作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要充分发挥各工作区包片领导、工作区书记、安监办人员的积极性,以工作区为单位,彻底排查整改所在工作区的安全隐患,把“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作为今冬明春的一项大活动来抓。要结合实际,用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铁的措施来深入推进这项治理行动。
(二)坚持舆论造势。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对行动开展情况、先进典型经验等进行宣传报道。镇上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7843010),积极鼓励群众和社会各界举报,让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无藏身之地。
(三)严肃考核问责。镇上将“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全年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警示、通报、约谈、追责问责。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顶格严厉处罚;对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甚至搞形式、走过场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责任人责任,同时严肃追究属地负责人的监管责任,从严追责问责。
(四)搞好工作衔接。各村、镇直单位要将“干部下沉、隐患清零”专项治理行动与分行业集中整治紧密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大快严”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相互衔接,共同推进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