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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2014年度北龙掌村原低保户邵秀平、支玉花和残疾户刘树省、林家莲子坡村林生祥申请的危房改造,上报材料为D级危房,但该四户危房改造后的房屋本人未居住而是让给儿女居住,违背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属于使用他人房屋冒名顶替改造行为。经研究,决定收回邵秀平、支玉花、刘树省和林生祥四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别为:13300元、14300元、14300元、13300元,以上4户危房改造资金上缴财政。
洙边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