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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洙边镇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北龙掌等村原低保户邵秀平等四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决定

来源:洙边镇 打印

经调查,2014年度北龙掌村原低保户邵秀平、支玉花和残疾户刘树省、林家莲子坡村林生祥申请的危房改造,上报材料为D级危房,但该四户危房改造后的房屋本人未居住而是让给儿女居住,违背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属于使用他人房屋冒名顶替改造行为。经研究,决定收回邵秀平、支玉花、刘树省和林生祥四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别为:13300元、14300元、14300元、13300元,以上4户危房改造资金上缴财政。

洙边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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