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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涝坡镇农村地区清洁供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涝坡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涝坡镇农村地区清洁供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村供暖工作,提高农村居民供暖水平,改善城乡用能结构和人居环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地区供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6〕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农村冬季清洁供暖覆盖率为目标,把实施农村温暖工程作为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农村供暖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综合考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水平,总结农村供暖试点经验,积极探索和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消费方式,推进农村供暖能源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切实提高农村供暖覆盖率,全面提升农村供暖污染治理水平,完善农村供暖体制机制,保障农村冬季供暖。
三、重点工作
(一)科学确定农村供暖技术路线。根据《莒南县农村地区清洁供暖专项规划》等技术指导文件,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确定农村供暖的技术路线。优先考虑热力管网集中供热的供暖模式,积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向镇村延伸,靠近热源点周边的新型农村社区和镇村,可优先接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供暖。对于热力管网无法覆盖的镇村,因地制宜,推广以太阳能、电能、空气能、地热能、清洁煤炭及生物质能等为主要供暖能源的供暖模式,其中,靠近工业园区的镇村及新型农村社区,可优先利用周边工业企业生产余(废)热供暖。在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农村新型社区等人员居住相对密集地区,推广生物质燃烧锅炉等能效比较高、生态环保的小型集中供暖方式。一般村宜以户为单位,优先选用超热导电热器、新型气化无烟炉、碳晶电热板等分散取暖方式。有条件的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选择天然气供暖模式。
(二)深入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贯彻落实洁净型煤质量标准,依法加强煤炭市场监管,杜绝劣质燃煤销售,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散煤直接进入流通、使用环节,从源头上控制农村住户使用劣质燃煤。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炉具,明确燃煤、炉具和取暖设备等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加强“煤改清洁能源”技术多样性研究,加大创新力度,开发农村适用的技术和设备,重点在农村实施优质燃煤替代、优质燃煤炉具更换、农村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程,着力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综合使用效率。
(三)提升农村建筑节能标准。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新型社区和美丽乡村建设中,要统筹安排建筑与取暖设施建设,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要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推广外墙屋顶保温和隔热断桥中空玻璃门窗等新型墙材,改善冬季保温效果。新改建农房的建筑形体和平立面要充分考虑气候条件,通过建设户外连廊等方式,最大程度增强农房保温功能。推广农房和太阳能一体化设计和施工,通过建造被动式太阳房、太阳能采暖系统等方式充分利用太阳能。结合农民生活习惯,推广使用节能型灶连炕。对已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房屋,实施建筑保温节能改造,降低建筑物热损耗,改善保温节能效果。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供暖实施方案。根据试点供暖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各镇街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在充分摸排、深入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农村供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改造总量、时间进度、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工作要求、主推供暖方式等内容,指导供暖工作有效开展。
(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积极学习研究其他地区供暖经验,确定利于推广的供暖方式,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组织镇村对辖区内所有村庄逐户进行调查摸底,落实参加农村供暖计划的名单及选择的供暖方式,建立台账,并对所有纳入改造计划的农户进行编号,后续工作中坚持“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及时更新台账。
(三)合理确定供暖模式。针对辖区内农村供暖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根据人口数量、产业布局、镇村体系布局、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布局、资源能源承载能力等因素,结合热电联产发展、天然气利用以及太阳能、空气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合理确定农村供暖用能结构、供暖模式、热源位置、规模和负荷等内容,明确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新型社区和普通农村供暖建设规模和时序,提出推进农村供暖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供暖工作有规可循。
(四)整体推进农村供暖。在深入评估试点效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县农村供暖工作。严格按照莒南县农村供暖实施方案和农村供暖规划要求,逐步形成资金、技术和人才聚集、标准规范体系完备、市场监管有力、健康发展的农村供暖市场。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等方式,按程序选择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供货厂家和有资质的监理公司,严把质量安全关,对设备安装调试进行全程监理,达到相关规范要求,并做好项目统计工作,确保产品安全、施工安全。
(五)及时组织检查验收。供暖设施安装调试结束后,住建部门会同其他部门对公共场所和村庄逐户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供暖设施类型、型号、数量情况和安装到位情况,逐户建档立卡,形成农村供暖档案。
五、建立健全后续管护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为加强对全县农村供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农村供暖后续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涝坡镇农村供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协作、长期高效的原则,深入贯彻农村供暖工作政策,发挥组织、协调和服务作用,定期研究农村供暖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研究推进办法和措施。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把农村供暖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抓好落实,根据职责加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有序推进全县农村供暖工作。要切实强化管理和监督,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严格有关标准和程序,建立“用户申报、村镇审核、审计跟踪、安全监理”的全程监管体系,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要建立干部包村包户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把农村供暖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将其与农村散煤治理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推广清洁、绿色、环保的供暖方式。
(二)狠抓工作落实,巩固工作成效
(1)严格督导考核,把农村供暖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建立督查、考核、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综合考核和奖惩机制的导向、评价、激励、约束作用,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重点督办,及时查处、应对相关信访、舆情,确保改造工作取得成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目标。
(2)坚持改造一处,巩固一处的原则,对因个人原因未实施改造的居民,今后再提出改造申请,不再享受任何补贴性政策;已实施清洁取暖建设的居民,在核发补贴资金前须签订承诺书,保证不再使用散煤取暖。居民承诺书作为核发到户补贴的基础材料,加强日常监管,已经完成清洁取暖建设的用户(包括房主和租住户)仍使用散煤的,取消各类补贴。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劣质燃煤的危害,自觉抵制并举报加工、销售、使用劣质燃煤的行为,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参与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农村清洁供暖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空气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种采暖路径的技术经济特点、适用条件及有关推广政策措施,普及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及时开展示范成果展示,推广复制成功经验,提高公众对农村供暖工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确保农村供暖安全,加大治理力度
(1)加强常态化管理,对火炕、新型节能环保炉具、燃气机组、户式燃气炉、燃煤气化炉、户用空气源热泵、蓄热式电暖气、电热膜、碳晶板等采暖设施设备经常检修。加强有关一氧化碳中毒、防火防灾等相关知识、预防措施及急救方法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农村住户的取暖需求。做好集中用电取暖村的负荷预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签订安全用电责任书,加强供暖用电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群众安全用电意识,营造安全用电环境。
(2)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大对燃煤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各环节的质量检测和监督检查,杜绝区内燃煤企业生产加工、固定场所无照经营、公共场所流动商贩销售劣质燃煤等行为;各社区要充分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销售、使用不合格燃煤的行为进行属地管理,密切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五)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1)纳入供暖改造计划的公共场所和村庄要确定供暖管理员,负责日常供暖设施的检查管护。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及相关生产安装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管理员进行集中培训,并采取现场讲解、实际操作等形式,使广大居民掌握供暖设备正常使用方法,消除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2)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落实招标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选择供应企业。完善设备选定机制,加强科普宣传,做好设备产品展示,依法保障住户自主选择权利。健全质量管控机制,明确各类设备和优质燃煤的质量技术标准,加强质量检测和督导检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第三方评估,并通过市级“煤改清洁能源”监控平台,随时掌握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等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加强后期运行维护服务;加大培训力度,使住户掌握设备正确使用方法和基本常识,确保安全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