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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搞好我镇林业发展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道口镇林长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对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道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7日
道口镇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破解我镇在林业生态建设方面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的发展和保护,根据《莒南县林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全镇推行林长制,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增绿、护绿责任意识,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以增绿提质为重点,大力开拓国土绿化空间,加快推进国土增绿、森林提质、资源保护和产业壮大,不断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守护好全镇绿水青山,为加快我镇经济建设提供坚强的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难点。针对我镇重点区位缺林少绿、森林质量效益不高、生态功能脆弱等问题,突出重点,先易后难,以上率下,全力攻坚,推进重点区位生态治理修复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制责任体系,夯实各级林长和部门责任,着力构建“全域覆盖,网格管理”的林长管理体系。
(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林业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四)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加强林长制的绩效考核和监督,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尊重自然、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
三、任务目标
建立镇、村(社区)二级林长制体系,实现林长制管理常态化和规范化。到2021年,全镇完成新造林1500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5‰以下,实现森林资源总量、森林质量效益、管理保护水平全面提升,实现森林的可持续发展和永续利用。
(一)2019年,全面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2019年5月,在全镇启动推行林长制改革工作;6月底前,全面建立镇、村二级林长制;逐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机制体制,12月底构建完成林长制会议、督查、信息、考核、问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体系。
(二)2020年,完善林长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林长制责任体系和工作制度,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机制。
(三)2021年,林长制改革初见成效。形成全域覆盖的林长制网络,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重要区位林全面完成造林绿化,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达到20%以上。
四、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社区)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发展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一)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镇设林长、常务副林长、副林长,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常务副林长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村(社区)设林长和副林长,由村支部书记任林长,其他两委成员任副林长。
2、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镇级林长会议成员由县级林长、镇级林长、常务副林长、副林长、村级林长组成,会议由县级林长、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召集。各级林长要定期召开会议,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林长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每季度进行1次工作进展调度。
3、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负责同志任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1、镇林长职责。镇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镇城乡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2、镇常务副林长职责。协助镇林长做好林长制的组织、协调及调度工作。督查指导各村按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3、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单位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4、林长制工作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镇林长和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林长制实施相关制度,做好日常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监督指导村级林长制完成任务,推进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5、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各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五、工作计划
重点开展造林绿化工作,通过实施“增绿、护绿、营绿”等三绿措施,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提升森林综合效益,带动林农增收致富,努力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一)一是不断强化增绿提质。重点围绕“三河”(沭河、汀水河、卢沟河)、“三线”(鲁南高铁沿线、长深高速沿线、汶四路沿线)等重要生态区位,对空白断档、绿化景观效果差的地块进行全方位、高标准的绿化打造提升。大力实施林业工程:1、退耕还果还林工程。对25度以上坡耕地划定范围,一律实施退耕还林,不允许种植农作物。坚持“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苗则苗”的原则,大力推行林药、林油、林菌等立体种植模式,提高综合效益,带动农民就业增收。2、退化防护林改造工程。重点对往年造林保存率低、景观效果差的地块,进行补植、改造、提升,打造健康恒续森林。3、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重点抓好铁路、干线公路、主要河流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对道路和河流沿线绿化带进行新建、改建和断档补植,提升通道绿化、美化、彩化水平。4、城乡绿化美化工程。与乡村振兴战略、田园综合体建设等相结合,把植树绿化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重要内容。以乡村振兴重点村为主,大力开展森林村镇创建活动,搞好镇村驻地周围、村户庭院、道路河渠两侧闲置土地绿化,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5、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科学编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加强森林抚育管理,采取改造、培育、更新等措施,调整优化林分树种结构、林龄结构和林分密度,对现有森林植被进行提档升级,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加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二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注重拓宽造林渠道,实行“谁经营、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引进社会资金,流转土地,鼓励企业、大户等社会各界参与造林,带动全县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基地,丰富公民参与形式,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扩大公众参与范围,让植绿爱绿护绿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二)持续加强“护绿”,全面保护森林资源。一是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包防责任制,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二是依法管理森林资源。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和使用林地行政审批制度;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不断完善古树名木分级鉴定、建档管理、挂牌保护;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健全林业普法体系,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森林防火以及毁林案件的侦破和打击力度,加强全镇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三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加强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应急除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发现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突出做好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和日本松干蚧三种森林病虫害防控。到2021年,实现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5‰以内。
(三)稳步开展“营绿”,有效促进农民增收。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开展森林分类经营。一是大力发展特色林种。统筹规划,加快发展葡萄等经济林和无絮杨树等高品质、无污染丰产林。二是引导规模化生产经营。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创建“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鼓励农民自主经营,建立家庭林场,发展林下种植、养殖等林下经济;鼓励林业企业、大户进行林权流转承包经营,使散户林农获得地租收入。三是加快林业产业新动能发展。在坚持生态效益为主的基础上,兼顾经济效益,开展林业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互联网+林业”发展新模式,打造新的核心竞争力;深挖林业附加价值,有序发展森林观光休闲、森林康养等第三产业,促进林农增收、林业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和各村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细化工作进度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保障工作力量,明确职责,狠抓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支持推进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协调制度,督促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强化工作监督检查;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通报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落实资金保障。镇财政每年设立林长制专项扶持资金,保障林长制各项任务落实;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森林资源保护投入机制,为实行林长制提供资金保障。
(四)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奖惩政策,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实行森林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制度,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五)强化社会监督。通过新闻媒体、林长公示牌等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职责范围及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的浓厚氛围,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附件:道口镇镇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及职责
附件
道口镇镇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及职责
1、党委办公室。全面负责全镇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林长制实施的督导、调度、协调,配合县级林长做好全镇范围内相关工作。
2、党委组织办。负责将林长制工作纳入村级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为推动林长制工作运行提供组织保障。
3、党委宣传办。负责对林长制工作机制、运行模式、建设成效及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和宣传报道。
4、镇纪委监委。负责对林长制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依法追究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党政领导的责任。
5、镇人武部。负责组织应急分队,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培训指导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6、派出所。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进行交通疏导,维护治安秩序。指导并参与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及治安案件工作。
7、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镇造林绿化服务工作。承担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指导和服务工作,承办镇级林长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