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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
为加强对街道公益性公墓的管理及使用,提高公益性公墓使用率,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十字路街道6处公益性公墓管理员。
二、考核方式
实行月考核和半年观摩评比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公墓管理员的管理。
1、月考核:每月一次,由公墓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百分制考核,结果与基础工资挂钩,报街道督查办备案,由街道财政发放补助。
(1)“追思会”现场组织服务到位得10分,组织服务不到位的不得分;
(2)协议书签订及时规范得10分,协议每少一份的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3)公墓公共设施管理规范到位得20分,不到位的扣2-5分,本项扣完为止;
(4)公墓绿化维护到位、卫生保持整洁得20分,绿化苗木维护不到位或卫生脏乱的扣2-5分,本项扣完为止;
(5)消防器材管理规范、使用熟练的得20分,不会使用的扣5分,本项扣完为止;
(6)对不文明的祭扫行为监督管理到位得20分,每发现一处不规范的祭扫行为的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2、观摩评比:上下半年各一次,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以公墓为单位,采取百分制考核,通过现场观摩评比、满意度测评方式进行。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公共设施管理是否到位(10分),墓区绿化维护是否到位(10分),墓区卫生保持是否整洁(10分),墓穴使用及祭扫行为是否规范(10分),逝者档案是否完备(10分),每项视情况适当扣分,扣完为止。
(1)现场观摩评比(50分):组织公墓管理专线人员、各工作区书记、6处公益性公墓管理员,观摩完现场后,对五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评比打分。
(2)满意度测评(50分):组织服务范围内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红白理事会长、部分党员及村民代表对公墓管理员的工作从五个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表装入档案袋。
评比及测评表装入档案袋封存,统一计分,汇总后将排名张榜公示。
三、结果运用
1、月考核成绩与管理员月补助挂钩,月补助=6元×月考核成绩;
2、半年观摩评比成绩前3名的给予600元奖励,最后1名的诫勉谈话并从基础工资中扣除300元,严重的视情况予以辞退。
四、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公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各包片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督查办主任、公墓管理办主任、各工作区书记为成员,强化对公益性公墓管理员的管理与督查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墓管理办公室,崔永田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伟、王晓燕为成员;督查办将公益性公墓管理员履职情况纳入街道督查办督查范围。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