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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
为全面加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推动网格员队伍建设,真正构建职责明确、渠道畅通、运行常态、工作高效的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提高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省市县关于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对具体工作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工作目标
在严格落实《莒南县基层网格管理员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格员在治安联防、便民服务、“双违”排查、安全巡查、环保督查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完善网格员“信息采集、民意收集、巡查监督、排查上报、政策宣传、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强化“联动、互动”处置机制,确保真正实现网格化管理工作目标。
二、管理机构
为切实抓好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强化网格员队伍建设,决定成立十字路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李洪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徐田波、潘士涛、张成柱、魏茂娟、王瑜、王晓刚、刘树军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主要负责全街道所有基层网格员的管理、考核;负责网格员上报信息线索的汇总、登记、分流;负责网格员奖励补助和罚款处理的落实。
三、工作职责
(一)基础类工作职责
1.网格信息采集。定期走访网格内居民,准确掌握、采集录入、及时更新网格内人口、房屋、事件等各类基础信息,规范录入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2.社会治安巡查。参与群防群治和平安村(社区)创建工作,协助村(社区)和网格内的居民小区、单位落实平安创建各项措施。
3.矛盾纠纷排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街道网格化管理办公室,积极配合矛盾化解工作。
4.政策法规宣传。宣传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好相关咨询和解释工作,协助传达落实县、街道重点工作,开展文明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和文明新风。
5.公共服务办理。为群众办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指南,具备条件的可代为办理服务事项。
(二)重点类工作职责
1.安全隐患排查。积极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消防安全、道路安全、防溺水安全、森林防火、秸秆禁烧等政策宣传,对网格内的小作坊、烟花爆竹制售、一氧化碳中毒防范、“九小”场所、“打非治违”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上报。
2.“双违”监管巡查。对网格内的违章建设、违法占地等情况进行排查,发现沙土物料准备、地面平整、大型机械施工等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
3.环保问题排查。全面排查网格内的环保突出问题,发现河道水库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生活面源污染、散乱污企业等问题,及时上报。
4.其他问题排查。对党工委、办事处临时交办的其他重点问题进行排查、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选聘合格网格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1.具有莒南户籍,原则上在本村(社区)居住。
2.年龄18—50周岁。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责任感和事业心,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中专以上学历者优先。
5.有一定的文字基础,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使用智能手机,会应用操作电脑。
6.村(社区)工作人员、党员、退伍军人、警务助理、村级代办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二)强化信息集散。网格员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直接上报街道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标明网格、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信息;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要根据信息内容,进行梳理整合、分类登记,第一时间交办给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安排,督促相关部门和工作区进行信息核实、问题处置,并将办理结果报街道主要领导,确保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有序。
(三)严肃保密纪律。网格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采集的相关信息不得向外泄漏,因工作需要向外提供信息的,需经街道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批准。网格员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负责,严禁虚报、瞒报、漏报,一旦发现,严格追责。
(四)定期培训学习。网格员要自觉参加村(社区)、街道、县组织的相关业务学习培训,自觉加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有关业务知识、政策法律法规、群众工作方法的学习,熟悉信息采集、线索排查、信息上报等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考核奖惩
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网格员的考核工作,采取日常考核、集中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考核+奖惩制度,主要对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信息排查上报情况、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参加培训学习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网格员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并落实奖惩措施。
(一)奖励补助
1.对于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全面排查问题、及时上报信息的网格员,经核实,每月给予100元奖励补助。
2.对于本月本网格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违章建设违法占地行为、环保污染问题的,经核实,给予网格员100元奖励补助。
3.对于工作积极主动、表现优异、成绩突出,月考核成绩前20名的,经研究,给予网格员100元奖励补助。
以上3项奖励补助实行累计发放。
(二)责任追究
通过上级巡查暗访、群众举报反映、专线巡查督导、12345热线等其他渠道发现问题,但网格员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相关信息,或者该上报的信息不报、误报、迟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查实,不再给予奖励补助,同时进行责任追究,具体如下:
1.网格内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经查实,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网格内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经查实,予以辞退。
2.网格内有明显违章建设、违法占地行为的,经查实,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涉及网格员的,予以辞退。
3.网格内有明显环保污染问题的,经查实,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涉及网格员的,予以辞退。
(三)问责处理
对于履职不力、工作懈怠,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严重不良影响的;泄漏网格内信息、侵害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影响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正常开展的;职责范围内业务不熟、达不到岗位要求造成工作被动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处理、反映,群众普遍不满意,给村(社区)、街道造成不良影响的;不遵守工作纪律、无故缺席会议、不参加村(社区)组织的相关活动、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经调查核实,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网格员通报批评、扣除补助、责令辞职或辞退;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