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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整合全镇行政执法力量,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发挥职能互补优势,提高打击违法建设、偷沙取土、小散乱污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能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建立镇域行政执法联动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大力推进镇域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行政执法的协作联动能力,实现各行政执法部门的紧密协作,严厉制止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良好镇村管理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工作目标
整合现有资源,理顺协调配合机制,形成“统一指挥、整体联动、部门协作、快速反应”的行政执法联动模式,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各自的执法职能,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哪方面违法就由哪方面行政执法部门牵头执法,对“违法建设、偷沙取土、小散乱污和其它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零容忍、严打击、快处理,实现全方面、全覆盖打击,坚决遏制违规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综合执法队、环保办、安监办、村镇建设服务站、派出所、交警大店中队、国土所、市场监督管理所、食药监所、防检所、供电所等十一部门成立镇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强同志任组长,滕华彬、董玉铖、申永俊、薛琳彦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对联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违法问题、难点案件进行联合会商。镇纪委监察室负责对违法行为的管理、监督责任进行问责。
四、工作职能
1、综合执法队:负责对镇驻地镇容镇貌、店外经营等进行监管、整治;对镇域范围内所有违法建设依法巡查、拆除;对非法采矿、采砂、取土等行为进行巡查、查处。分工巡查镇东、镇西、镇南、镇北工作区违法建设、国土违法和小散乱污等行为。
2、环保办:负责辖区内环保污染的查处和治理,坚决消除取缔小散乱污,全面做好面源污染防控整治。环保办为项目办理环评手续时,必须严把国土、规划等手续,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办理。分工巡查宣文岭、官庄、公书工作区违法建设、国土违法和小散乱污等行为。
3、安监办: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等场所,根据规定依法进行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分工巡查浔河、花园、街疃工作区违法建设、国土违法和小散乱污等行为。
4、村镇建设服务站:办理所有建设用地手续必须严格把关,现场踏勘,报经党委政府批准后方可审批。
5、派出所:负责行政执法秩序维护,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依规从快从重打击处理,保障综合执法联动机制落到实处。
6、交警大店中队:负责全镇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运输行为,配合综合执法队查处非法采矿、采砂、取土等行为,维护联动执法过程中的交通秩序。
7、国土所:负责辖区内所有土地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土地修编等工作,所有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性质变更、矿产审批工作,须报经党委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对非法采矿、采砂、取土等行为进行巡查。
8、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进行审核,经营场所规划建设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办理;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小作坊等进行依法查处取缔;依法受理和查处其他相关部门移交的案件。
9、食药所:对违法违规食品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理,对合法经营户进行监督检查。对利用违法建设、私搭乱建场所或占道经营的违规经营户,严禁发放经营许可证。
10、供电所:负责全镇用电管理,负责对违法建设、偷沙取土、小散乱污和其它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进行断电,杜绝断电后重新用电,严格管控各类新上用电,负责综合执法过程中的电力安全。
11、防检所:配合综合执法队、国土所、规划建设服务站对违法建设养殖户进行巡查、拆除。
五、联动执法程序
(一)各工作区、各职能部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首先自行组织处理,违法行为较大确实无法处理的报分管班子成员,由班子成员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后立即启动联动执法。联动执法由涉及部门分管班子成员牵头、所在工作区的包片班子成员配合牵头组织。
(二)联动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遇到当事人暴力抗法或采取其他方式干扰、阻挠、威胁执法工作时,在保护执法现场,利用视频、照相等工具保存证据的同时,应立即报警,启动公安执法程序。
六、工作措施
(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总结分析前一阶段联动执法情况,及时改进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二)建立迅速响应机制和案件分析制度,制定涉及联动执法的重大违法案件、突发事件、暴力抗法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协调处理各类协作联动执法事宜。
(三)各村是制止本村范围内各类违法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类违法行为的管控治理,凡管控不力的将严肃追究村主体责任。各工作区、负责分工巡查的三个部门对各自分工辖区进行日常巡查,日常巡查情况以周报告方式每周五上报综合执法队,环保办汇总小散乱污企业治理,综合执法队汇总其它违法情况,报主要领导。
(四)加强联动执法队伍管理,对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对监守自盗、吃里扒外的执法人员要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行为的人员,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大店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