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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全镇人民生产生活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积极开展省级卫生镇创建工作。现对照国家标准,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健康大店”为统领,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团结带领全镇干部群众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全面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创建省级卫生镇的工作任务。
二、目标要求
创建省级卫生镇的总体目标是:2019年9月底前,达到省级卫生镇的各项指标要求,完成基础资料整理,迎接省级创建暗访、检查及考核,通过综合审定。
三、任务分工
按照《山东省卫生乡镇(县城)考评标准》和《山东省卫生村考评标准》要求,制定具体任务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成立大店镇创建省级卫生镇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单位抽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1个专责工作组: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氛围宣传组、健康教育组、环境卫生组、环境保护组、病媒生物防制组、卫生监督组、疾病预防与控制组、资料档案组、工作督导组、群众监督组。各村(社区)及各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配合镇创建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组长由各村(社区)、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安排3—4人,其中1人为专职人员,名单在2019年5月10日前报镇创建国家卫生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爱卫办)。
(责任单位:爱卫办、党政办)
(二)氛围宣传
1、爱卫办、宣传办做好宣传工作,在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设置创卫宣传广告;
2、通过微信、宣传单等渠道加大对单位、企业、居民进行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爱卫办、宣传办)
(三)健康教育
1、镇健康教育网络健全。镇卫生院承担全镇健康教育业务指导中心职责,并积极配合区疾控、防保部门开展工作。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确保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医院门诊、社区卫生室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有健康知识宣传栏和资料;医务人员能够采用口头、文字、声像等形式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2、教委负责学校的健康教育工作,保证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百分之百。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通过学科教学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
3、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管所、卫生院要保证辖区内食品、饮食服务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率和复训率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职工相关食品安全与卫生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
4、宣传办要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相关部门、单位特别是村和社区要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定期更新内容。
(责任单位:爱卫办、卫生院、镇教委、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管所、宣传办)
(四)环境卫生
1、镇区环境卫生
(1)有环卫机构、环卫人员,经费、基础设施健全,环境卫生工作要有汇报、有总结、有进展、有总体规划。
(2)镇区规划合理,做到道路路面平整,无裸露地面;下水道管网覆盖率达到80%以上,排水通畅,无污水溢流,无暴露垃圾,无污物堵塞现象。
(3)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设置垃圾中转站、垃圾桶等环卫设施,达到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居民区每60-80户按服务半径50米设置一个垃圾桶,镇区设置垃圾中转站。垃圾桶保证桶体整洁,封闭式,周围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蝇蛆,垃圾箱设置率在90%以上,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
(4)镇村有专业保洁队伍,实行定人定岗、管理制度健全,主要街道不低于8小时保洁,落实主次干道及商业区门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垃圾容器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储存、运输,密闭清运率达100%。
(5)卫生责任制落实,镇容镇貌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无占道经营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管理良好。各类饮食店、食堂、食品加工摊点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各类设施运转良好,操作规范,符合卫生要求。垃圾入池,及时清运。冻品一律要用冰箱冷藏,有佩戴标志的市场管理人员。
(6)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工地四周整洁,无乱堆杂物,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工地要设有1.8米高围墙,场地设隔离护栏,文明施工,戴安全帽,设有安全施工标语;要有符合要求的临时厕所,无臭、无蚊蝇蛆、无积水、有灯光;工人住宿要合理,无乱挂衣物,床底清洁无堆放杂物,无乱拉挂电线;宿舍内禁止用煤气罐或天然气煮饭,工人要办理暂住证、计生证;食堂卫生要符合标准,卫生清洁,保证无中毒事件发生,食堂工人要办理好健康证。
(7)河道、水塘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无污染;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8)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人行道树树型整齐,有适量街道绿化、美化小景。路灯亮灯率达到95%以上。
(9)辖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镇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2、社区环境卫生
(1)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2)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卫生楼(院)活动。
(3)环境整洁,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
(4)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3、村环境卫生
(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平均参与率高于所在省平均水平。
(2)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所),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3)辖区30%的村建成省级卫生村。
(4)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的普及率均达80%以上,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普及率达到60%以上。
(5)村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运输,密闭清运率达到100%,村内庭院整洁,物品堆放整齐,无“三堆”(柴草堆、粪堆、垃圾堆)现象,无蚊蝇滋生的污水坑、粪坑。
(6)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7)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现象。
(责任单位: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管所、执法所、卫生院、人社所、各工作区、各社区、各村)
(五)环境保护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
2、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水质量达到已批准实施的环境规划要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要有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有专职环保机构人员,开展常规监测,资料齐全。
3、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4、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贮存、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责任单位:环保办、卫生院)
(六)病媒生物防制
1、有除“四害”规划、年度计划和明确目标,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组织网格健全,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所有鼠药和杀虫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积极开展辖区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
4、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监测资料齐全。其中,鼠密度达标,蚊、蝇、蟑螂密度有一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责任单位:爱卫办、防检所、卫生院、各工作区、各社区、各村)
(七)卫生监督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连续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2、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自来水厂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制售食品过程符合卫生要求,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型包装食品符合规定,无变质、腐败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定型包装产品的标识达标率达100%,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各类饮食店有专用餐具消毒、保洁设施,操作规范;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设施要符合标准要求。食品摊贩做到亮证经营,在封闭条件下(亭、隔、棚)制作食品,有防蝇、防尘设施,采用工具售货。
3、旅馆、美容美发厅,公共浴室、网吧等“五小”行业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全,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要求,有专用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设施,专人管理,顾客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有定期的消毒效果监测报告。旅馆管理,旅客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途旅客一周一换,客房及卫生间配备专用清洁工具,每个床位所用脸盆、脚盆标志明显。公共浴室有禁止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就浴的标志和措施,无女用大浴室和男用大浴池,浴池均设淋浴设施。
4、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实行统一管理,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有完善的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检测记录。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有档案、管理制度,供水箱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有监测报告。辖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辖区内连续三年未因自来水污染导致的传染病爆发疫情。工作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证。
5、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辖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6、辖区中小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责任单位: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管所、卫生院、镇教委)
(八)疾病预防与控制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2、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对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和处理。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专科门诊。
3、幼托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免费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95%;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
(责任单位:卫生院、镇教委)
(九)资料档案组
1、负责编制创卫活动的计划、方案、总结和汇报。
2、指导各村(社区)、各单位做好创卫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将创卫过程的所有资料、图片进行收集汇总。
(责任单位:爱卫办、党政办)
(十)工作督导组
1、负责整个创卫活动的总策划、督导创卫工作的进展和实施情况,并及时向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调各部门认真开展工作。
2、及时协调市、县爱卫办进行指导和帮助,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
(责任单位:爱卫办、党政办)
(十一)群众监督
1、设立群众投诉平台,设置投诉电话:7813088,印发告知材料通过物业办和各包村干部分发至辖区居民,发动群众对乱扔乱倒垃圾现象进行举报,落实群众监督工作。
2、随机访问足够数量的当地居民和外来人员,群众对卫生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信访办、各工作区、各社区、各村)
四、实施步骤
为了保证创建国家卫生镇活动能够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整个创卫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6月至2019年7月)。召开全镇动员大会,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落实各村(社区)、各单位的责任分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创建工作方案。采用媒体宣传教育以及举办主题宣传活动等宣传方式在全镇开展广泛宣传活动,营造创建国家卫生镇的社会氛围,使创卫工作家喻户晓。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管理,完成任务,各项工作自查达标后报镇爱卫办。镇爱卫办加强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各项工作自查达标后,将有关申请资料上报省爱卫会。
(三)省暗访、检查及考核阶段(2019年9月)。做好迎接省爱卫会的各项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爱卫会综合审定。
五、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做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有关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将创建省级卫生镇工作纳入我镇近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二是对创建省级卫生镇工作的各项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三是广泛宣传,动员全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团结全镇力量,凝心聚力,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不少于2条的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氛围。
四是创建省级卫生镇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单位多、任务重、时间紧,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创卫资金计划及落实工作,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各责任单位都要成立创建组织和工作机构,并确定1名联络员;根据本方案制定各自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并将各项方案、计划、总结、有关资料等及时上报镇爱卫办。
六是各责任单位要对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定期进行自查,对各个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影响完成工作任务和目标的单位要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影响整个工作进度的单位,将给予全镇通报,并追究相关人责任人责任。
附件:
大店镇创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加良 镇党委书记
李永山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 强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张建龙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玉娟 党委组织委员
滕华彬 党委宣传委员
宋祥富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董玉铖 党委委员、副镇长
葛堂雷 党委统战委员
杨玉尊 人大副主席
申永俊 副镇长
薛琳彦 副镇长
李玉涛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葛堂君 镇财经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京栋 镇社会事务综合辅助中心副主任
陈伟建 卫生院院长
董子敬 工商所所长
鲁志鸿 食药监所所长
庄乾波 环卫所所长
庄景全 环保办主任
许永胜 城管所所长
翟瑞民 防检所所长
张 龙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所所长
李秀文 教委主任、大店一中校长
刘国华 大店二中校长
张定敬 大店中心小学校长
丁振翠 大店中心幼儿园园长
田学森 第一净水厂厂长
李晓东 镇西工作区书记
史兴峰 镇南工作区书记
赵祥兵 镇东工作区书记
崔元贵 镇北工作区书记
范腊梅 公书工作区书记
季松超 官庄工作区书记
马树燕 浔河工作区书记
崔 伟 花园工作区书记
韩乔丽 宣文岭工作区书记
李会年 街疃工作区书记
大店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