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洙边镇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莒南县洙边镇 打印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23〕10号)、《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临沂市 2023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发〔2023〕4号)、《莒南县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莒南安发〔2023〕4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和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为全镇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安全保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出“一条主线”,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1.持续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充分利用理论专题学习、党员学习日等形式开展专题宣讲。6月底前,认真开展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组织一次本单位集体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针对企业的各类培训、学习、座谈等学习内容。各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晨会”“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形式,交流学习,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2.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的专题讲座、线上直播课等方式,组织监管企业进行一次集中培训,进一步明晰党政机关干部和企业负责人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增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的法治意识。

3.加强安全生产创新措施主题宣传。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统筹运用广播等主流媒体进行重点宣传,在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强化宣传引导,同时将各类创新措施纳入学习、培训、考核等内容,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创新措施落实落地。

(二)开展“四项活动”,深化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4.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程。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在6月底前,围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防溺水、家庭火灾、燃气安全、地震救灾、防汛抗旱、交通安全等重点开展宣传教育,组织一次“五进”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十百千万”安全“五进”示范工程要求,打造1家安全文化示范企业、1所示范学校、10个示范村居、100户示范家庭。积极组织由安全管理人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安全专家、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千人安全宣讲团”,常态化开展“入企宣讲”“送安全进村“小手拉大手共建平安校园”“敲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各类安全宣传活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5.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参加应急部“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以及省、市应急科普作品征集等活动。广泛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村居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引导公众学习安全应急知识,掌握安全应急技能。

6.开展安全月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专栏,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常态化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在广场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等醒目位置,播放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营造浓厚氛围。

7.积极参与普法竞赛活动。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山东省第二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三)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

8.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题宣传。加强全国、省、市、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宣传贯彻,并将方案的学习纳入各类学习、培训等内容;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将排查整治重点和安全检查要求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广泛深入宣传解读隐患排查整治共性检查内容和专项检查内容。要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曝光相结合,宣传报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典型经验做法。

9.广泛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情况。充分利用广播以及新媒体平台,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宣传报道典型经验做法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先进事迹。

10.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外包外租大排查”宣传活动。广泛动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承诺践诺”活动,从业人员“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并将动火作业及外包外租等纳入各类学习、培训内容。要督促企业落实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加大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四)发挥媒体、社会“两个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

11.组织开展问题隐患和典型案例曝光。安全生产月期间,重点针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中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曝光。

12.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力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应急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45(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的宣传。深入宣传落实省应急厅、省财政厅等9部门制定的《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部署要求及临沂市有关规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举报“公告牌”“内部吹哨人”制度,组织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鼓励企业全员积极排查和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筑牢安全防线。

(五)坚持全民参与,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13.广泛动员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月期间,围绕防汛防台风,组织开展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实战化应急演练。企业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农村村庄要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事故灾害逃生救援,旅游景区等场所场景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学校要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家庭要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楼火灾逃生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六)实行线上线下联动,零距离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4.开展“6.16”咨询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解答公众疑惑,回复群众咨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领导、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对安全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任务分工,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务求工作实效。根据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把安全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创新制度落实相结合,创新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