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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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防止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来源:道口镇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镇2022年防止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学生防溺水工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线,有效防止溺亡事故的发生,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机构

为了更好地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防止学生溺水专项治理,根据工作需要,对道口镇防止学生溺水专项联防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滕玉良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会刚   党委副书记

                孙国凯   副镇长

                温雅慧   副镇长

                李明蕙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朱孔岳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京栋   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孙爱华   文化站站长、许口片片长

                胡尊明   审计站站长、野埠片片长

                许永振   信访办助理、营子片片长

                钱淑江   环保办主任、官庄片片长

                李明玉   民政所长、滨河片片长

                房克健   道口片片长

                刘玉勋   国土所所长

                孙崇禄   建设服务站站长

                汲晓飞   水利站站长

                汤怀坤   派出所所长

                杨纪国   卫生院院长

                刘志恒   应急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温雅慧,负责统筹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为学校防止学生溺水特别防护期。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

1.各防止学生溺水联防共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本领域防控工作,各村、中小学校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学生防溺水工作。

责任单位:防止学生溺水联防共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学校要对本单位防止学生溺水工作进行总体安排,按照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制订工作方案;不断丰富教育的手段和内容,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对上学和放学途中经过的水塘或河道、家长下班时间较迟、家长周六周日需要上班的学生进行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并分门别类与家长共同制订教育和监管措施。建立教师和学生、学生家长面谈告诫教育的制度,班主任与本班任课教师要对全班学生、学生家长包干负责进行面谈告诫。

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二)落实防溺水宣传教育。

1.大力提升家长对子女的安全监护意识。宣传办要加大对家长及其子女在防溺水方面的宣传教育,督促切实履行家长法定的监护责任。学校要利用校讯通或《致家长一封信》将防止学生溺水注意事项通知到学生家长;每学期要定期召开防溺水专题讲座,大力提升家长对溺水事故危害性的认识,指导家长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宣传办、各中小学校。

2.开展防止学生溺水图片展览。制作防止学生溺水图片,在校园进行展览,大力提升学生对溺水事故危害性的认识,提升学生救护能力。

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3.利用各村宣传栏等开展宣传教育,张贴宣传画、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防止学生溺水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宣传办、各村。

4.利用镇有线电视网络、镇政府LED荧屏和学校LED荧屏等开展公益宣传教育。制作防学生溺水公益宣传短片,不定期播放预防学生溺水宣传片或教育标语。各村要张贴预防学生溺水告示和悬挂宣传横额,提高全民预防学生溺水的意识。

责任单位:宣传办、广播站、各中小学校、各村。

5.利用主题班会、校园广播、校会、宣传专栏和黑板报等,对广大中小学生开展防止学生溺水专题教育。告诫中小学生不得在河道、池塘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水边玩耍嬉戏,不允许中小学生到河涌野游;明确要求没有救人能力的中小学生不能擅自下水救人。

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对全镇水利设施(河段、堤围、水闸等)管理范围进一步排查,对容易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地点加设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标语)或安全防护设施。对建筑工地有溺水隐患的区域和水塘位置设立警示标志。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服务站、国土所,各村。

(四)开展防溺水巡查督查。

1.镇防止学生溺水联防共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镇领导小组要经常到各村了解防溺水巡查情况,及时掌握各村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

2.落实村管辖水域的联防巡河队员责任,要求巡查员做好每次巡查登记。各村要成立联防巡河队,水域实行属地管理,特别加强对容易溺水水域巡查,每天在重点时段对重点河段实行巡查。若发现有学生在水域逗留或游泳,并规劝其迅速离开危险水域,同时将有关信息报送到村;如规劝后不立即离开的,要用电话直接报派出所,派出所要安排人员去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各中小学校。

(五)严格落实学生溺水事故信息通报机制

镇有关部门、各中小学校和各村要严格执行信息通报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逐层上报有关数据。如遇突发事件,镇综治办和派出所要及时向镇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中小学校要及时向中心小学校长通报有关情况。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派出所、中心小学校、各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以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应急办要把学生溺水死亡纳入每年对镇各部门和村安全生产考核。各村要严格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抓紧抓实防溺水各项工作措施。

(二)加强协调,狠抓落实。镇防止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紧密沟通、加强互动、互相督促、各司其职,切实落实防止学生溺水的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各村及相关单位在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加强沟通,认真分析反馈,作好总结汇报,确保我镇防止学生溺水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三)创造条件,落实保障。镇防止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保经费到位,使防止学生溺水的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六、事故处理

应急办、卫生院、派出所等部门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落实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后,各中小学校、各村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镇政府将启动责任倒查和问责工作机制,对未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莒南县道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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