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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导检查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学校食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2月12日,莒南县食药安办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闫仲儒带队,县市场监管局其他党组成员,全县各乡镇分管镇长及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为成员,到十字路街道第二幼儿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一行仔细听取了十字路街道第二幼儿园园长王相华关于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情况的介绍,对该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仔细检查环境卫生、食品原料、食品留样、记录台账,详细询问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清洗消毒等情况,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

督导检查组指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要严把食堂食材进货关、储存关和加工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规范食材加工过程,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以“4D”管理为尺子,规范食堂食品加工流程;以食品采购平台为监督,严格食材采购程序,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督导检查组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机制,全面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坚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以实际行动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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