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不动登2019第297号
因刘纪霞保管不善,将(临房权证莒南字第7701603598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按照规定给予补发。
联系电话0539-7220396
声明人:刘纪霞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