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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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莒南拟征公告〔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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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莒南县城市建设用地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莒南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北、南至文疃镇张家潘店村地、徐家潘店村地、滕家河村地、石河峪村地、魏家柳沟村地,涝坡镇严家沟村地、大徐家柳沟村地、高家柳沟村地、王家大庄村地、卢范大庄村地、瞿家大庄村地、夏家沟村地、中店头村地、洼子村地、西店头村地、山里村地、卧石岭村地,筵宾镇老子峪村地、团结村地、大文家山后村地、略庄村地、筵宾村地、西集西村地、前下河村地、齐家庄子村地、金沟官庄村地,岭泉镇刘徐岭村地、房家岭村地、解家岭村地、东高岭村地,道口镇东官庄村地、后介脉头村地、前介脉头村地、西野埠村地、赫马岭村地、广亮门村地,西至临沂市河东区,东至临沂市临港区。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文疃镇张家潘店村、徐家潘店村、滕家河村、石河峪村、魏家柳沟村,涝坡镇严家沟村、大徐家柳沟村、高家柳沟村、王家大庄村、卢范大庄村、瞿家大庄村、夏家沟村、中店头村、洼子村、西店头村、山里村、卧石岭村,筵宾镇老子峪村、团结村、大文家山后村、略庄村、筵宾村、西集西村、前下河村、齐家庄子村、金沟官庄村,岭泉镇刘徐岭村、房家岭村、解家岭村、东高岭村,道口镇东官庄村、后介脉头村、前介脉头村、西野埠村、赫马岭村、广亮门村。

用途:铁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莒南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29号)的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由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地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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