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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单位及名称 |
山东锦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
建设地址 |
莒南县洙边镇北开发区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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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性质 |
地表水 |
年取水量 |
1.8840万m³ |
批复内容: 1.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同意该项目年取地表水1.8840万m³。 2.建设项目必须安装计量设施,节水设施应与建设项目同时开工、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3.本项目建成取水前,要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提出的取水和退水影响补偿方案,落实水源工程设施和退水方案。 4.取水工程竣工后,生产运行一个月后,建设单位要向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验收,报送试运行情况。 5.本取水许可申请自批复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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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意见: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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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2021年10月21日 |